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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著名教授论坛”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7-02-26 点击量: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拓展对外学术交流渠道,开阔教师视野,提高我校社会声誉,提升“著名教授论坛”的学术水平和品牌价值,请各单位联系国内外高水平专家学者,积极申报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著名教授论坛”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著名教授论坛”简介

   

“著名教授论坛”活动是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主办的系列讲座。自20062月启动以来,秉承促进学科建设、繁荣学术氛围、提升文化品味、活跃校园文化的宗旨,以“聆听名家跫音,品味学术盛宴”为追求目标,坚持精品意识,已邀请来自海内外320多名在各个领域卓有成绩的著名教授学者来校讲学。目前,我校作为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培养基地之一,“著名教授论坛讲座”已成为我校教师继续教育专业课或选修课的重要课程。

   

二、申报项目要求

   

1.论坛主讲人必须为国(境)内外本专业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

   

2.论坛主题必须为热点学科、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边缘学科等前沿信息;

   

3.讲座内容面向对象为我校教职工,举办单位需认真做好会场布置、人员组织等相关工作。

   

4.实行限额推荐制度,各教学(科研)单位可以推荐1名专家学者,多推无效。没有合适人选的学院,可以不推荐。

   

三、申报评审程序及时间节点

   

1.学院评审:申请人填写《著名教授论坛项目申请表》,并附证明申请人水平的材料,提交学院;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发展潜力等进行评议,提出推荐意见。各学院310日前完成院内评审推荐工作。

   

2.学校审批: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根据总体申报情况及学院的评审推荐意见,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讲座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资助的论坛项目。

   

3.确立公布: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将讲座的时间安排反馈给各个学院,同时将讲座时间安排通知于313日前分别公布在信息门户、教师发展中心网站,敬请各学院注意查阅。

   

四、资助方式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若干事项的通知》,凡纳入“著名教授论坛”的学术讲座,学校资助专家讲课费3000元,通过转账、网转等零现金支付方式转入专家个人银行账户,不足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

   

五、申报日期及方式

   

请各单位于2017310日前将《著名教授论坛项目申报表》(单位盖章)交到教师发展中心,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梁伟玲同志校内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36641382(2382)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7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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