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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培训

关于举办2017年教职工岗前培训(周末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7-09-11 点击量:

学校各单位:

我校于2017年7月集中开展了新来校教职工岗前培训,鉴于尚有部分教职工未能及时参加,为满足其岗前培训需求,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于10月至12月期间在华南师范大学新增一期2017年教职工岗前培训(周末班),现就该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2017年新来校的教职工。

(二)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施行(1994年1月1日)以后尚未参加岗前培训者。

(三)拟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参加过广东省高等学校岗前培训者。

二、培训用途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我省高校教师申报评审或认定讲师、副教授、教授职称的,应先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方可申报。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是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必备条件以及转正定级和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

三、培训内容及安排

(一)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四门主干课程。

(二)培训安排

培训项目

培训时间(周末)

培训地点

备注

校外培训

10 月21、22、28、29,11月4、5、11、12、18、19、25日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具体课程表另行通知

四、培训报名

(一)报名方式。

1.各单位请务必通知本单位参加人员,自行在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教师岗前培训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个人网上填报时间于9月12日9:00开始,9月23日22:00截止网址为:http://gdsz.scnu.edu.cn/baoming/gpbm2017/login-login.action,报名前请准备好JPEG格式的个人彩色证件照(大小不超过100K),报名时“单位栏”请填写单位全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逾期报名无法参加校外岗前培训者,后果自负。

(二)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学员,在校期间修学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注:以学业成绩登记表显示的课程名称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为准),并考试合格者,只需参加《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的培训和校内培训。

申请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者,需在报名时提出免修申请,并由个人携带免修申请、毕业证书和毕业总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到教师发展中心审核验证。

五、考核与结业

岗前培训考核采取考试和考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实行全省统一闭卷考试;《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实行开卷考查。考试时间为12月2日。经考试合格者,由省高校师培中心统一印发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六、其他

(一)各学员培训费(300元/人)和教材费由学校统一支付,首次培训没有取得合格证书者,参加下期培训的一切费用自理。教材由报名者自行通过网上或实体书店等方式购买,凭票报销。

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信息如下:

名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000455859532W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石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630157745051

(二)培训使用教材为:

《高等教育新论》卢晓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10;

《高等教育心理学》张积家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10;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修订版)》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6;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6。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老师、郑老师,联系电话:36641382(内线2382)

联系地点:北校区云山A座一楼教师发展中心106室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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