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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全英/双语课程及授课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7-10-18 点击量: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教学全英/双语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广外校〔2017〕32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学校将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全英/双语课程及授课教师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本学期已开设的全英/双语课程及授课教师。根据《办法》第三条,全英/双语课程开设范围为非外语类专业的课程(外语课除外)。全英/双语课程开设的具体要求详见《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二、认定方法

(一)全英/双语课程及授课教师认定采取“认课+认人”的方式,同一名教师申请不同课程的认定须分别进行。具体认定包括集中试讲、现场听课两个环节。

1.集中试讲。申请教师以“说课”的方式进行20分钟

试讲,试讲全程使用英语(双语课程可适当运用中文辅助讲解专业内容)。试讲包括两部分:一是对教学理念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与安排、教学设计、教材选择及参考资源的建设使用等进行总体说明;二是以某一知识点为例进行具体教学(micro-teaching)。试讲后设置5分钟的专家问答环节。专家根据试讲情况进行评分。

2.现场听课。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两名相关学科的专家进行1学时的现场听课,根据教学效果、学生反馈等方面进行评分。

(二)认定采取百分制的评分方法,其中,集中试讲占总分的60%,现场听课占40%。

(三)符合以下英语能力条件的申请教师,认定总分可获得加分:

1.已参加全英授课(EMI)教师综合发展项目并完成课程录制任务的,总分加2分;

2.具备以英语为教学语言的国(境)外高校颁授的博士学位的,总分加4分。

(四)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教师,可免集中试讲环节,由专家通过现场听课进行认定:

1.在国(境)外高校用英语系统讲授过一门相关课程;

2.省级及以上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负责人;

3.经全英/双语课程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认定的全英授课专家。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2017年10月21-31日,申请教师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全英/双语课程认定申报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国内英语专业毕业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出国留学/工作经历证明等)。所在学院初步审核相关材料,提出推荐意见,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全英/双语课程及授课教师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3),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送教务处。

(二)2017年11月1-11日,委员会秘书处对申报课程、任课教师进行资格审查。

(三)2017年11月12-30日,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组进行集中试讲、现场听课。

(四)2017年12月上旬,委员会确定认定结果,学校发文公布。

四、其他说明

(一)通过认定的全英/双语授课教师,将获得学校统一颁发的全英/双语课程授课教师证书。

(二)针对通过认定的全英/双语课程及授课教师,学校将根据绩效工资方案进行经费划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务处联系人:蔡文娟

联系电话:36204220(4220)(北校区行政楼125室)

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梁伟玲

联系电话:36641382(2382)(北校区云山A座106室)

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教学全英/双语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全英/双语课程及授课教师认定申报表

     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全英/双语课程及授课教师认定申报汇总表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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