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指导意见》(粤教继函〔2018〕48号)等文件精神和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为确保我校新入职教职工能够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现就我校2020年教职工岗前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9年8月后新入职、未参加过或仅参加过部分岗前培训内容的教职工。
二、培训形式与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校情培训、专题讲授及教研实习3个部分。
注:专题讲授和教研实习仅针对教师和科研人员。
(一)校情培训
校情培训主要包含师德师风教育、校情校史教育、规章制度讲解、教学科研能力培养、行政管理能力提升等内容。
(二)专题讲授
专题讲授主要包含《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教育教学技能》《现代教育技术学》等6门课程,其中《教育教学技能》以“微格教学训练营”的形式开展。
(三)教研实习
参训教师需参加为期一学期,累计不少于24学时的教研实习,教研实习包括课堂互听、教学技能训练、科研实践和综合考核等。各教学、科研单位为每位参训教师遴选一位师德高尚、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教研导师,以师带徒的形式在教育思想理念、教学方法技能、科学研究以及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给予具体指导。基本教研实习内容包括:
1.课堂互听。教研导师每月至少听1次参训教师的课堂教学,并针对具体授课问题进行点评;参训教师每个月至少听1次教研导师的课堂教学,互听课总次数各不少于3次,每次2学时,累计不少于12学时。
如教研导师本学期没有授课任务,可安排参训教师观摩本学院或其他学院相近课程。如参训教师尚未安排课程,可根据拟授课程挑选6课时的内容进行试讲,教研导师给出指导建议。
2.教学技能训练。在教研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备课训练,包括撰写课程实施大纲、授课教案、教学PPT等,指导时间累计不少于4学时。
3.科研实践。在教研导师的指导下,参加科研培训、学术会议、讲座等,并完成1份教研(科研)申报书(模拟稿)的撰写,累计不少于4学时。
已取得广东省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者,只需参加校情培训。
三、培训时间
(一)2020年9月至10月,开展《教育教学技能》专项微格教学训练营。
(二)2020年9月至12月,开展教研实习。
(三)2020年11月至12月,校情培训及5门课程的专题讲授(《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学》。
具体培训时间及安排以各课程通知为准。
四、培训考试与考核
(一)校情培训:以考勤为主要依据进行考核。
(二)专题讲授:《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采取闭卷形式考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学》采取开卷形式考试。《教育教学技能》以考勤、微格教学展示为主要依据进行考核。以上6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60分以上为及格。
(三)教研实习:教研实习主要考察参训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方法等方面。参训教师需提供一门拟授课程实施大纲、授课教案、教学PPT、课堂试讲录像(视频必须为MP4格式,时长45分钟,大小不超过2G,以高清格式720P为准)、听课记录表和一份教研(科研)申报书(模拟稿)。成绩实行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计分。
五、培训报名
(一)报名方式。
1.各单位在9月11日(周五)17:00前将本单位参加岗前培训人员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郑煜诗老师校内邮箱,并通知本单位参训人员进行网上填报。
2.个人网上填报时间于9月12日开始,9月18日24:00截止,报名前请准备好JPG格式的个人彩色证件照(底色不限,大小不超过100K)。
网上填报流程如下:教师个人登录广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系统(网址:http://gxgqpx.gdedu.gov.cn/gqpx/LogonDialog.jsp)进行注册,注册后立即登录系统上传证件照(务必上传证件照,因未及时上传证件照而影响后续考试和成绩录入的,后果自负)。待我中心审核通过后,教师再次登录系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期数进行报名(见附件2)。
3.按照广东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规定,需参加补修的学员也须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二)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学员,在校期间修学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注:以学业成绩登记表显示的课程名称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为准),并考试合格者,可申请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
六、其他
(一)参训教师完成岗前培训所有内容并考核合格后,由广东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颁发统一式样的《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取得120个继续教育学时;部分课程或教研实习不合格者,需进行补修相应的课程或教研实习,直至培训合格。
(二)培训期间参训教师原则上不得请假,因公请假者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将书面材料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旷课或请假超过相应课程学时的规定,取消其相应科目的考试(考核)资格。
(三)岗前培训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和教研实习成绩在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中的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培训课酬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执行。教研导师的指导津贴按照工作量从绩效工资专项经费中列支,计算方法为“所指导课时数×当年研究生课时费”。
(五)培训使用教材由教师发展中心统一购买。
(六)教师首次参加岗前培训及考试的各项费用由学校承担,如补考或补修,相关费用由参训教师个人承担。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20-36641382(内线2382)
联系地点:北校区云山公寓A座一楼教师发展中心106室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7月20日
附件:
2020年岗前培训报名汇总表
岗前培训网上填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