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是广东省属的国际化特色鲜明的大学,有外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外国语言文学国家级重点学科,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法语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翻译学、比较文化研究、俄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欧洲学、外语教学技术与评估、商务英语研究等1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为了发挥我校外语学科特别是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教学与研究方面的优势,为国家培养更多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我校2016至2017学年度继续面向全国接收访问学者(学科、课题及指导教师详见附录)。
一、 接受对象:
(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教育部资助项目)
1、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不超过45周岁;对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不要求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对40岁以下的教授,不要求具有硕士学位。
4、对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高校教师,人选的最低条件为:40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的讲师或45岁以下具有学士学位的副教授。
(二)一般国内访问学者
接收对象对高等学校在职教师、科研人员,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研工作能力,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教授或研究员职称的人员,且年龄不超过50岁;
2.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职称的人员,且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3.具有讲师职称,且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二、 申请办法:
查看导师课题信息,选择合适的导师并与其提前进行联系与沟通,征得导师同意接收后,申请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按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的规定办理;申请普通访问学者应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附件1),由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在《申请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后,寄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师发展中心,同时登陆访问学者在线申请系统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在线申请网址:http://202.116.195.67/ );经学校审核同意接受后,即寄发录取通知书。入学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 学习与结业
访问学者在我校学习期间,在导师的指导下,以参加科研为主,必要时协助指导研究生、参加编写教材或根据本人的情况和科研工作的需要,适当学习一些博士或硕士学位的课程、学术沙龙等。期限为半年或一年。学习期间,访问学者应根据选定的研究课题按照计划完成任务,并在结业时提交经由导师审核的学术论文一篇。访问学习期满时,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须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成绩考核表》,普通访问学者须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内访问学者考核表》,经导师和接收单位考核后,合格者将由我校颁发《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证书》或《国内访问学者证书》。如无法按照计划完成预定任务,不能胜任课题的研究工作,则作为一般科研进修。
四、 收费标准:
1、培养费。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12000元/年(含教育部资助费用),普通访问学者:12000元/年,半年减半收费。
2、住宿费。住宿统一安排双人间,费用为3000元/年(房间住宿提供热水器、空调、网络等设备),半年减半收费。
注意事项:请在汇款时备注学校和姓名,统一使用银行汇款或所在单位财务处汇款的形式,严禁使用银行转账、电子银行汇款、支付宝转账等,不设现场POS机刷卡交费。培养费及住宿费的发票统一开具为培训费。
五、联系地址与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山A座一层教师发展中心106(邮编510420)
联 系 人:郑老师、肖老师
联系电话:(020)36641382
传真号码:(020)36641382
电子邮件:ctd@gdufs.edu.cn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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