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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培训

关于组织教师参加教育部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2-12-28 点击量:

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教育部办公厅决定组织开展寒假教师研修活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寒假教师研修”专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9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2年12月3日至2023年2月28日

二、学习内容

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寒假教师研修”专题(以下简称专题)。分为两个阶段,其中2022年12月3日起,在专题上线“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2023年1月5日起,上线其他课程。

(一)“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

1. 直播教学安全问题应对。聚焦直播在线教学的组织、安全问题的识别与防范、直播在线教学软件安全防护功能的使用等,组织教师开展学习,提高教师的防范意识和处置有关问题的能力。

2. 直播教学中的法律规范。直播在线教学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以及教师在直播教学中应遵守的法律规范。

3. 教师的心理健康。面对直播教学中网络暴力等行为的心理调适,获得心理援助的途径等,降低有关问题对教师身心健康的影响。

(二)专题其他课程

1.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多角度宣传解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引导教师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的理论含量、实践力量、精神能量,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永远跟党走、励志担使命,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和大先生。

2. 加强优秀教师典型的示范引领。引导广大教师学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教师学模范、做模范,鼓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

3. 强化对教师的关心关爱。关注教师身心健康,紧密结合教师工作生活实际,指导教师科学用嗓、保持良好的仪表风范、学会心理调适的方法,提升教师的幸福感。

4. 提升教师综合育人能力。针对不同类型学段教师教育教学重点,聚焦发展素质教育,围绕学科德育、学生综合评价、教师专业发展、学科发展等,提供差异化学习资源,提高教师创新教学的能力。

三、学习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专题,实名注册后进行学习。(登录后进入高等教育寒假教师研修专题,或直接访问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winter2022/)

教师于2022年12月可进行“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的学习;2023年1月5日至2月28日可进行专题所有课程的学习。结束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后,可获得相应学时。完成专题学习,累计可获得不超过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记入学校教师培训学时。

四、工作要求

1.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动员组织、支持服务、工作统筹与宣传总结工作。要把专题学习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宣传动员,保证通知到每一位教师按时完成研修,及时了解教师研修进展情况,推动教师学习交流。

2. 各单位可将本次研修情况作为新入职岗前培训学院自主设置课程计划纳入岗前培训体系,实行岗前培训学分互认。

3. 本次教师研修将纳入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以及教师培训体系,除2022年新入职教师以外的在职教师参与研修获得的学时,凭电子学习证书,记入教师培训学时。学时要求与认定详见附件2。

4. 请各单位确定1名工作联系人,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组织安排情况(包括组织动员形式、完成研修人数、研修效果、教师培训数字化转型经验、教师研修感悟等)发送至张紫棋老师校内办公邮箱。

5. 在学习平台研修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专题页面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联系人:郑煜诗、张紫棋

联系方式:020-36641382、020-39318012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2.《2023年“寒期教师研修”学员操作手册(高教)2.0》



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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