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推动师资队伍国际化建设,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国家及学校组织的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教师发展中心现举办2016-2017学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班(含艺术类、体育类学员),采取非脱产的办学形式,为在职教师进行学习提供便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学员通过培训后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出国留学英语高级班全国统一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国家留基委或学校留奖委资助出国留学申请资格,在有效期内可直接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和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等留学项目,不需另行参加PETS-5或其他外语等级考试。
二、培训对象
1. 已开设和拟开设全英/双语课程的任课教师;
2. 近两年准备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和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留学项目的人员(含艺术类和体育类学员);
3. 申请学校留奖委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
4. 英语基础较好,有出国进修意愿者。
三、教学安排
培训时间为期一年,从2016年9月到2017年6月,原则上不允许中途退出,具体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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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地点 |
2016年9月-2017年1月 |
周五全天 |
白云山校区 |
2017年3月-2017年6月 |
周四及周五全天 |
白云山校区 |
四、培训师资和方式
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
2. 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培训指定教材内容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和形式与国家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的培训一致。
五、收费标准
按照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规定,参加培训的学员需向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交纳培训费,收费标准为8000元/人(含报名费、考试费、教材费),本校教师费用由教师发展中心全额支付。
六、报名
1. 拟参加培训人员请于2016年9月14日前在教师发展中心报名系统http://ctdapply.gdufs.edu.cn/进行预报名。
2. 请各学院根据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出国进修需要,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培训人选的推荐工作,每个单位推荐1-2名教师报名,于9月14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纸质版报教师发展中心。
七、入学选拔考试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参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班的教师,入学前需经过英语水平摸底。
入学测试日期:2016年9月20日。
入学测试地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八、其他
1. 为有效利用各类资源,今后参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班取得合格证书的教师,应在合格证有效期(2年)内积极争取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项目。
2. 培训结束后,学校将组织考试,严格出勤。出勤率未达到2/3的学员将被取消考试资格,不予颁发结业证书,不予资助培训费。考试通过者颁发结业合格证书,具备公派出国留学后备人员资格,培训经历记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3. 本培训班强度较大,学员除要求按时上课外,还要求平时有充足的业余时间完成巩固练习。请学员妥善安排好本人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教师发展中心、出国人员培训部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