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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教授论坛

关于申报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著名教授论坛”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8-09-08 点击量: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拓展对外学术交流渠道,开阔教师视野,提高我校社会声誉,提升“著名教授论坛”的学术水平和品牌价值,请各单位联系国内外高水平专家学者,积极申报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著名教授论坛”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著名教授论坛”简介

“著名教授论坛”活动是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主办的系列讲座。自2006年2月启动以来,秉承促进学科建设、繁荣学术氛围、提升文化品味、活跃校园文化的宗旨,以“聆听名家跫音,品味学术盛宴”为追求目标,坚持精品意识,已邀请来自海内外320多名在各个领域卓有成绩的著名教授学者来校讲学,目前,我校作为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培养基地之一,“著名教授论坛讲座”已成为我校教师继续教育专业课或选修课的重要课程。

二、申报项目要求

1.论坛主讲人必须为国(境)内外本专业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

2.论坛主题必须为热点学科、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边缘学科等前沿信息;

3.讲座内容面向对象为我校教职工,举办单位需认真做好会场布置、人员组织等相关工作。

4.实行限额推荐制度,各教学(科研)单位可以推荐1至2名专家学者,多推无效。没有合适人选的学院,可以不推荐。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节点

1.学院推荐:申请人填写《著名教授论坛项目申请表》(附件1),并附证明申请人水平的材料,提交学院;学院负责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发展潜力等进行评议,提出推荐意见。若讲座人员、内容涉外,二级单位应按照学校国际交流处相关规定进行提前备案。各学院于9月19日前完成院内推荐工作。

2.学校审核: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根据总体申报情况及学院的推荐意见,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讲座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资助的论坛项目。

3.确立公布: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将讲座的安排反馈给各个学院,各承办单位须根据《著名教授论坛管理实施细则》(附件2)做好相关承办工作,同时将讲座审核结果于9月25日前分别公布在信息门户、教师发展中心网站,敬请各学院注意查阅。

四、资助方式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若干事项的通知》,凡纳入“著名教授论坛”的学术讲座,学校资助专家讲课费3000元(如有变化,将按学校最新政策执行),通过转账、网转等零现金支付方式转入专家个人银行账户,不足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

五、申报日期及方式

请各单位于2018年9月19日前将《著名教授论坛项目申报表》(附件1)(单位盖章)交到教师发展中心,并将电子版发送至丁旋旋同志校内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36641382(2382)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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